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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住宅楼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12-01 19:55:0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管理   阅读:9428

群体住宅楼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提要:环境安全因素识别的职能开展对本项目环境安全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在初始评审与因素辨别评价的基础上形成重大环境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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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体住宅楼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第一节、环境保护目标

  1.噪声、粉尘、污水排放达标,减少和控制固废的产生;

  2.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力争将噪声投诉率控制在零;

  3.降低原材料消耗,工程原材料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三材平均节约率达2%以上。

  第二节、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一、策划

  ㈠环境安全因素识别的职能

  开展对本项目环境安全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在初始评审与因素辨别评价的基础上形成重大环境安全因素与不可承受风险控制计划清单,并发布。

  ㈡环境安全因素识别

  1.识别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确定识别范围。考虑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土方与基础施工、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工程交验及其后的维修服务。

  ⑵.划分作业活动。

  ⑶.收集分析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企业的基础资料。

  ⑷.调查与判断各作业过程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因素。

  2.因素识别的依据

  ⑴.现场客观存在的及可能存在的健康安全与环境影响因素;

  ⑵.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的,与现场有关的控制因素;

  ⑶.相关方关注或要求的内容;

  ⑷.其他。

  3.所涉及的环境安全因素类别

  ⑴.大气污染;

  ⑵.水污染;

  ⑶.固体废弃物;

  ⑷.土地污染;

  ⑸.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

  ⑹.噪声;

  ⑺.光污染;

  ⑻.其他市环境和社区问题。

  4.因素识别时必须考虑三种时态与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即过去曾出现过,现在正在发生以及将来有可能出现的对环境与职业

  健康安全卫生造成影响的因素。三种状态:即正常、异常与紧急。

  ㈢在识别的基础上编制环境安全因素清单

  ㈣因素的变更当法律法规要求、相关方要求、控制目标变更及现场作业环境与条件有重大变化时环境安全因素进行重新识别。并对相应的环境安全因素清单进行变更。

  ㈤重大的环境安全因素评价

  1.评价的目的:运用一定的分析与评价工具确定重大环境与安全危害因素。

  2.评价工作在环境与安全危害因素识别之后组织调查进行。

  3.评价的依据环境安全因素评价:

  ⑴.国家及地方环境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⑵.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

  ⑶.环境安全因素的影响范围;

  ⑷.环境影响因素发生的频次;

  ⑸.社区关注程度;

  ⑹.资源消耗与可节约程度。

  4.在评价的基础上形成重要环境安全因素、重大风险及控制计划清单。

  5.当环境与健康安全影响因素发生变更时,变更的因素也须进行相应的评价活动。

  ㈥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施工的策划

  1.项目部针对项目识别的重要因素制定项目的安全与环境工作计划。

  2.重要的因素与不可承受的风险的控制措施可以从5个方面考虑:

  ⑴.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⑵.运行控制计划;

  ⑶.培训与教育;

  ⑷.应急预案与响应;

  ⑸.加强现场监督。

  ㈦法律及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项目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行为规范与标准,项目经常性地收集整理与环境保护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识别其要求,并在体系的运行中予以遵守。

  1.法律法规收集项目收集全国性法律法规、××市地方法律法规,环境方面法律法规由技术部收集,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除此之外,各相关部门包括工会、器材部、综合部也应收集并建立本系统的法律法规清单。

  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与获取

  ⑴.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要求的范围

  ①.有关的国际公约;

  ②.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③.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④.行业规定及标准规范;

  ⑤.上级制度与要求。

  ⑵.法律法规通过媒体、出版社、立法、行政、行业主管机构、上级部门获取。要求关注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及时予以更新。

  3.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审将项目的环境保护与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对比,确定其符合性现状,包括:

  ①.是否有有关的排污许可证;

  ②.是否对环境指标及健康安全活动进行了监测;

  ③.各类指标与活动是否达标。

  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交底项目要组织执行部门或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与交底。

  二、目标和指标通过目标和指标的确定使项目部的环境目标指标得到量化和推行,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持续改进。

  ㈠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1.项目部在项目环境保护计划中制订目标与指标。目标与指标制订时要求所制定的目标与指标可反映在控制计划清单或对应管理层次的安全与环境工作计划中。

  2.目标与指标制订的依据

  ⑴.公司的环境保护方针;

  ⑵.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⑶.相关方的要求;

  ⑷.公司重要环境安全因素;

  ⑸.可承担的环境与危害风险。

  3.目标要尽量量化,目标不能低于现在水平,所制定的目标也要通过努力达到。

  ㈡目标、指标的检查与修订

  1.所确定的目标与指标按月进行检查。

  2.项目部在确定本项目的控制目标与指标后,由项目主管生产的经理及项目安全员监督落实并实施检查。

  3.管理方案确定的控制目标由管理方案的制订部门检查落实。

  4.按照检查的结果及内外要求的变化调整控制的目标与措施。

  ㈢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1.目的通过制订并实施管理方案,确保重大环境安全因素得到控制,及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2.管理方案制定的前提

  ⑴.为重大的环境安全因素或不可承受的风险;

  ⑵.通过运行控制不能达到消除或降低环境影响或风险危害的目的;

  ⑶.需要进行资源的投入。当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时,应通过管理方案来消除或降低风险与影响。项目部按照

  本项目关键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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